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科技〔2012〕95号
部内各单位、部属各单位、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印发《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2003年发布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03〕104号)同时废止。
铁道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