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知识  /  政策法规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时间: 2022-04-24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65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经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长江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