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61号)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经2004年4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长江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