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达国家实行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不断加大对进口茶叶的农残检测,提高检测标准,随着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的茶叶农残检验标准越来越苛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茶叶出口。
发达国家越来越将农业化学品限量标准作为技术壁垒来使用
以茶叶为例

根据4月25日农产品质量控制研讨会的内容,我们今天向大家介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查询方法。


国内外农残法规介绍


日本
日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日本食品安全技术法规

食品通用规格

日本肯定列表农残法规
“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 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农产品,下同) 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下同) 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该制度将于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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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产品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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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欧盟食品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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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药残留法规-以茶叶为例

欧盟食品及饲料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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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 到2017年4月20日,因为农残项目通报325次。果蔬通报271次, 占83%,其次是茶叶。涉及中国有20次通报。通报涉及33项农残,比较集中。
美国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


美国农残限量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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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药残留监控计划

美国农食产品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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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于2016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2017年6月18日正式实施。
2763-2016对比2014版新增46种农药名单;增加了49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加11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10项检测方法标准,修改28项检测方法标准名称。
对茶叶新增20项农药最大残留标准:
2763-2016茶叶农残限量标准
